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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吃喝一年3000亿 委员建议“三公”浪费入刑

发布时间:2012.03.03     浏览次数:     新闻来源:www.cnhydq.cn

  提案曝公款吃喝数据
  -据估计目前全国一年公款吃喝的开销已达到3000亿
  -2009年国外行政管理费用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普遍低于10%,多在5%以下,我国则达18.6%
  -同时我国科教文卫医社等民生支出的占比不足38%,美国三级政府用于上述民生的支出则高达60%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九三学社中央获悉,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冯培恩将向本次全国两会提案建议,运用刑法的手段来遏制公款吃喝,并将“三公”经费等行政成本纳入政绩考核范畴,让“吃的多少直接决定官员仕途”。他还准备在全国政协的大会发言中,就此问题提出建议。

  提案曝公款吃喝数据估计一年开销3000亿

  冯培恩在提案中指出,多年来,为狠刹公款吃喝歪风,官方下发禁令通知无数,但公款吃喝还是很严重,甚至花样更多,档次更高。公款吃喝目的、过程及费用来源的隐蔽性及影响的恶劣性导致其实际开支成为一本糊涂账。提案中说,“据估计目前全国一年公款吃喝的开销已达到3000亿。”
  提案中说,公款吃喝加重了政府的财政负担,挤占了社会和民生支出。提案以2009年为例,称2009年国外行政管理费用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普遍低于10%,多在5%以下,我国则达18.6%。同时我国科教文卫医社等民生支出的占比不足38%,美国三级政府用于上述民生的支出则高达60%。

  建议民间力量牵头监督 刑法惩治“三公”浪费

  目前我国对“三公”消费的监督,主要依靠纪委、人大、政协,虽会有一时一事的效果,但存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嫌疑。冯培恩建议,我国应批准建立若干由诚信度较高的民间知名人士牵头的对政府行政行为的群众性监督组织,以加强体制外监督作用,“媒体手中的摄像头和话筒有时会比体制内的监督手段更具威慑力”。
  冯培恩认为,建立遏制公款吃喝的长效机制关键在于界定公款吃喝的“罪与非罪”核心问题。提案建议将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三公”浪费问题纳入《刑法》的调节范畴,用法律规范官员和公务员的公务行为。让浪费有罪深入人心,让惩治包括“公款吃喝”在内的各种浪费行为有法可依。

  将吃喝成本纳入政绩考核 公款接待网上公示

  “三公”吃喝的主体主要是官员,为了从制度上遏制庞大的“三公”消费,冯培恩委员建议将行政成本纳入政绩考核,那么吃喝成本将成为考核官员政绩的一项指标。提案认为,行政管理实质上是一种服务,而任何服务都得控制成本。如果说修路、盖楼、绿化、招商引资、GDP增长和财政增收都是政绩,那么降低行政成本是同样重要的政绩。考核官员不能只看GDP增速,还要看行政成本占财政收入的比例;不能只看创造了多少财政收入,还得看为创收花了多少钱,又把这些收入用到了哪里。按这一体系考核和奖惩公务员,引导他们树立节约意识,并将其转化为行政中的自觉行为。
  冯培恩还建议,直至乡镇政府,包括所有事业单位,公款接待一律都应网上公示。

  声音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系主任、财税研究所所长曾康华教授:

  遏制公款吃喝须问责行政机关领导人

  “我听到3000亿的数字一点儿都不惊讶。”昨日,长期调研政府公务支出、行政消费的学者,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系主任、财税研究所所长曾康华教授接受成都商报记者专访时称,目前我国虽没有对公款吃喝的数据有详细的审计和统计,但3000亿不是夸大。曾康华教授认为要从源头遏制公款吃喝就必须从制度设计入手,问责行政机关领导人。

  越到基层公款吃喝越严重

  曾康华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自己在做调研期间,走过很多地方,越到基层公款吃喝越严重。“为什么呢?因为他是最基层,‘公公婆婆’最多,天天都有上级部门来考察,而中国的民俗也是这样的,上级来人,哪有不吃饭的道理?”
  在同一层面的政府部门中,曾康华认为“三公”消费也存在着差异。“为什么?因为部门的性质不同。有的部门权力大些,有的部门权力小些,所以有差别很正常。”

  遏制“三公”浪费要问责领导人

  曾康华教授认为,最有效的遏制“三公”浪费的措施就是制度设计,对资金严格把关。要对公款吃喝有着严格的数量界限,比如不能超过预算资金总量的比重是多少,是8%还是10%?一旦设定标准,要严格要求不能突破。同时,要严格用途,不能与其他资金混淆使用。打酱油的钱,不能用来买醋。一旦发现违规情况,就要进行严惩。
  同时,有了制度设计,曾康华教授认为,若违反了制度,那就必须要问责行政机关领导人。“现有的财政体制下,只要公共财政资金不进入自己的腰包,就觉得没有问题,其他使用情况就没有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从预算的角度讲,是主管领导负责。所以如果一旦‘三公’消费超了标,首先就要启动监督机制,向行政机关领导人提出质询,在无法做出合理答复的情况下,就要问责领导人,用制度来约束行政机关领导人”。曾康华说。

  成都商报记者 郑钰飞


  新闻延伸

  “三公”浪费入刑 吃喝成本纳入政绩考核有无操作性?

  刑法学教授曲新久:浪费多少算犯罪难界定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博导曲新久称,用刑法的手段惩治“三公”浪费问题,在逻辑上看没有什么问题,但在具体的操作层面,立法和司法应该都不会接纳。曲教授指出,刑法不但要解决罪与非罪的问题,更要解决如何定罪的问题。在“三公”消费问题上,法律并没有规定什么可以吃,什么不能吃以及可以吃多少的问题,刑法就很难界定“三公”消费浪费了多少算犯罪。要从法律上解决这个问题,就应该呼吁从源头、也就是财政预算上作出明确的规定。

  行政法学家马怀德:具体操作可能有难度

  行政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兼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马怀德说,将行政成本与官员的政绩挂钩,出发点是好的,但具体的现实操作可能会有难度。因为不同地域、不同部门、不同层级“三公”消费的具体标准很难确定,会给考核带来很大难度。解决“三公”消费的问题,还是需要社会大众的监督,按照国务院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三公”消费的预算都属于社会公众知情权的一部分,都应公开、透明,只是目前我国在这个方面做得不够彻底。“三公”消费的预算公开必须细化,具体到每个机构、岗位乃至负责人,同时数据要有对比,只有在阳光下,“三公”消费才不会成为问题。


[稿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郑钰飞]
[编辑: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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